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
进口化妆品进口商及代理人在取得两总局颁发的《化妆品卫生批件》及《中文标签审核证书》后均可放心通过我国的海关口岸履行产品的报关事务,并按海关相关规定准备相应资料如进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货物清单、双方签署的代理协议与国外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卫生证明、原产地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以及报关所涉及的报关、报检、增值税等费用,具体另记。
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予以受理。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新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郑州林奥】于2024/4/19 11:41:5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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